潮州深能凤泉热电有限公司凤泉湖燃气热电项目于2017年10月19日取得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(潮环建〔2017〕40号),2021年1月25日取得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(潮环建〔2021〕2号),2022年11月11日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(许可证编号:91445100MA52J25N7U001V)。
我公司已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要求、报批文件及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完成了相关建设工作,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已同步建设完成。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,现拟于2023年2月11日进入试运行,试运行时间为(2023年2月11日-2023年12月30日),特此公示。公示期间,对建设项目有异议、疑问或者建议的公众,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联系地址: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深潮路西侧
联 系 人:彭 勇
联系电话:18716900128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凤泉湖燃气热电项目厂址位于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深潮路西侧,项目建设2x100MW级燃气-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,配套建设蒸汽供热管网。项目2018年5月15日取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,2020年5月开工建设,已于2022年12月建成。
二、环境保护设施情况
废水: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,进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。
废气:项目主要废气为燃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烟气,配套有烟气污染物检测装置进行定期监测。
固废:项目设置固废存暂储设施,由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。
噪声:项目在噪声源处设置降噪设施,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、降噪、减震、吸声等措施。
附件: 附件1: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
潮州深能凤泉热电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1日